慈善營運 |
周惠娟 |
幾年前聽到一位朋友,對某些慈善機構,花錢在行政費上的不滿說話,表示非常贊同,覺得捐錢給這些慈善機構,其實是捐錢給他們經營慈善事業,捐款變為一分為二為三為四,不能夠讓有需要的人,得到全數的捐款,現在這想法出了新的體會。 捐款人以一顆行善之心,但沒有時間妥善分配善款給不幸者,更沒有人手為這些有需要的人,安排金錢的有效運作,作為慈善機構,正具備了這方面的人手和人才,為捐款作出有用安排。 說到宣傳浪費,想深一層是必須的,很多樂捐者都是透過文章介紹,或宣傳單張而慷慨解囊。 作為經濟穩定的社會,慈善事業亦是經濟繁榮的衍生現象,所謂發財立品,與人同樂,回饋社會,互相得福的人類情感。 |
(本文節錄自“談談笑笑-我手我寫心 2007年10月23日”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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