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藝術教學

周惠娟

讀了第487期教協報《三三四學制改革論壇》,署名「一位無奈的藝術科老師」的文章,有種不吐不快之感覺。

作者因參加二○○五年一月十四日由教育統籌局主辦名為「從多角度看視覺藝術科的學與教」,之《看、觀、說、論藝術匯》,作者批評講者們以高姿態認為要提高學生對藝術的水平,便要求學生能以文字表達對藝術的評賞。

作者以氣憤之筆寫出自己的行內之言,並引用現場一位老師的回應:「中四選修視覺藝術科的同學,是全級之中文、理科爭不過其他同學才選修ARTS的──他們中文不大靈巧,英文又欠佳,才會修ARTS 。這科ARTS已是他們唯一的出路,唯一的成就!可是當局在制訂新的高中考試時,竟然要以語文表達能力來考核學生的藝術能力……」

這位教師寫出了香港藝術教育的現象,本來就缺乏藝術土壤的城市,馬上要藝術起來,一定要有過程和時間上的協調,換言之是逐步提高藝術科老師的教學質素,可是一個講究高速效率的商業社會,視覺藝術淪為商業的陪襯效果。文中講到文、理欠佳的學生才選擇ARTS,他們根本就沒有能力應付以文字表達對藝術的評賞能力,言外之意直指博士講者們的不切實際。

憑無奈老師之言,我有這樣的看法:藝術家以藝術作為他們的表達語言,很多有成就的音樂家,他們音樂的織體結構色彩,給人領悟人情人世之百般滋味,他們不著文字,是以音符代表感情與識見,如果要大音樂家寫一篇音樂評論,往往水平之低令人不敢相信是文出其手,原來藝術家的大腦內藏特殊言語感情表達的操控屬性,所以音律表達遠勝文字。

如果上藝術科要求學生定要通過用文字測試評賞能力這關,就顯得科目混淆,試看有幾位藝評人同時是藝術家?反過來說;作為藝術教育者如果能以文字分析藝術作為導引,對教學起了實質的分析作用,亦強化了科目的認識能力。

以當日的論題《看、觀、說、論藝術匯》而言,講者提到用文字去提高藝術是對的,因論題給人理解是如何做一位藝術教育者而非如何去成就一位藝術家。

(本版原文節錄自“談談笑笑-我手我寫心 2005年4月21日”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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