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乘著術而奔放 |
周惠娟 |
藝術歌曲給一般人的認知和感覺是:音樂有高音、拖音、顫音、弱音、強音,快、慢並且用非一般人的腔調來歌唱。
這是憑概念作出的說法,如果本著這想法來唱藝術歌曲,那就藝不藝術不術了。
沒錯;唱藝術歌曲會出現以上的音樂律動,那是為了表達歌詞的思想和風格,以及文字的象徵意義。聲、情、意三結合,以聲帶情,以聲情描繪意象,以聲情奔放出詞作者的創作意圖,為了能夠唱出歌曲韻律;歌曲感人樂段樂句,於是;需要歌者的聲音來演繹。
聲音闊、厚、高、深程度不夠,不能稱得上技術過關,不能過關的技術,不可以唱出有藝意的深層唱法。
藝術歌曲的用聲是有要求的,是需要歌者下苦功去煉就聲音的:能高能低能強能弱,而且要自然流暢。
此外更要精確分析每一個腔調的要求,和有方寸去表達詞情,而作出的音色,所有的音色都要符合歌詞與音樂的本意,再而創造更有深度的表演層次。
中國詩與詞,本身就蘊藏詩、書、畫、音樂、文、史、哲等,如果歌者對這些一竅不通,或興趣不濃,如何可以演繹古典章句?
(本文節錄自“談談笑笑-我手我寫心 2010年9月9日”版內
返回主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