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妥協 |
周惠娟 |
政府工作人員是人民公僕,一個社會如果不實行法治,就如缺堤之壩,整個社會被「不治」之水浸毀。 政府的責任是保衛國土、人民、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平穩平安…… 政府執政者既是人民公僕也是人民先行者,人民鮮有憂慮本身以外之事,人民本能地為一己之福禍得失而吶喊,政府則要為社會整個生態平衡而思考進退,以及顧前顧後去尋找較恰當之施政方針。 民主社會的學問是人民對法治的遵守,自覺地服從社會的公眾公德條規。 民主社會的精神是對社會公德的尊重,「妥協」,是民主主義的內在藝術。 少數服從多數,犧牲小我成全大我,多做一點點,多多檢點行為習慣,不破壞環境,不損害公眾利益,是民主的學習課題。 不從這些道理開始,人人以「一我」為主,社會便沒有安寧之日。 (本文節錄自“談談笑笑-我手我寫心 2006年3月4日”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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