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愛說情 |
周惠娟 |
月前讀明報副刊「李察」寫的一篇小品文,大意是說聖經所提倡的「愛」,給世人很偉大的影響力,而中國這個文明古國,並沒有提到「愛」,古時中國人對感情的表達,文字中沒有說到「愛」。 這是東西方文化的差異,中國文化的「根」;是植於宇宙萬物與生命之互相呼應。 中國文化沒有刻意用愛去跟外界連接,並非不懂去愛,和含蓄得過份保守,中國文化是以「情」來表達人與人、人與物、人與天地之心靈交會。 愛與情都是形而上的學問,聖經一句神愛世人,這話伸展到夫妻、父母、兄弟、朋友、推至及物質、社會、國家。 當愛去到一定濃度,它會變得霸道,甚至唯「愛」獨尊,愛比情富於進取及容易表達,但愛沒有情的深刻和寬容。 愛一個人與對一個人有情,兩者之間的微妙處是:「愛」可能緣在一瞬間,當瞬間過去,愛的感覺便隨之消失。 「情」則較諸愛來得深遠和深刻,中國人講情,亦重情,情繫心頭,當中千絲萬縷,這種感覺不是一句「我愛你」可以表達得了。 愛可以未經思想即衝口而出,情一經用上,可能是一份永遠的感覺。 (本文節錄自“談談笑笑-我手我寫心 2004年11月2日”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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