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六十九章

 
作者:老子  粵語誦讀:周惠娟
 

3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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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兵有言,吾不敢為主,而為客。
不敢進寸而退尺。是謂行無行,攘無臂,扔無敵,執無兵。
禍莫大於輕敵,輕敵幾喪吾寶。
故抗兵相加,哀者勝矣。

 
   

【淺譯分析】此章中的《用兵》指的是∼以君王的立場而用兵。而非將軍之用兵。從道德經31章《君子居則貴左。用兵而貴右》《吉事尚左,凶事尚右》的理論分析∼聖人的《用兵法則》是儘可能不要去動用《兌》方代表凶象之《兵》的。所以聖人之《用兵》原則是∼不敢主動去挑起戰端。而是在不得已之下,才《以慈衛之》的保衛行為。不敢前進一寸的去侵犯別人。寧可退守一尺而顧守大局。一切皆以百姓心為心。深怕一時逞強的錯誤決策。致使百姓陷於刀兵劫之苦。
聖人所行的是無為之行。所佈的陣是沒有行陣的陣。這個道理亦即是《國之利器不可示人》。也就是∼不敢主動炫耀兵力向人示威。因為聖人所用的方法是《以德服人》。是希望這個社會和平無事的。 若以道德經38章《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來分析∼什麼是《攘無臂》呢?……上禮者對待不守禮的方法是∼拉著他的手,強行教別人作揖回禮。但在於聖人治世的用兵法則而言,卻不能這麼做。用一個簡單的道理來解釋∼世間大多數人,都是為了《面子》而活的。如果我們在別人的《面子》上打一個耳光。或畫一隻烏龜。這個後果就會很嚴重了。看看許多社會新聞∼有很多人不是都只為了一些小事就打架殺人嗎?所以聖人在《用兵》上所運用的方法是《攘無臂,扔無敵》。白話解釋就是∼要捉人的手,卻不伸出手臂強行使人就範。想要《執》的兵。就是《沒有兵》。因為他的心中並沒有敵人。反而把敵人視為朋友。以《善德》去對待《不善》。以柔和的態度去引導眾生。非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輕易用兵的。故曰《執無兵》。
有道的聖人《以德服人》。所以,根本就不會去樹立敵人。災禍最大的原因,就是《輕敵》。意思就是不尊重敵人。假使人與人之間能夠互相尊重。自然就相安無事了。《輕敵》而自傲自大的人,幾乎喪失了我的《三寶》。第一,不尊重他人而自傲。此為《不慈》。第二,輕言用兵,棄人棄物。此為《不儉》。第三,好戰喜功,爭先於他人∼亂也。……兩軍交戰,有道的聖人奉行三寶的《慈》《儉》《不敢為天下先》。因為其心固守柔弱謙卑。所以外表看似《哀兵》。處處居於下風。但是∼他並不是弱者。乃是基於維護眾生的安定生活。所以處處忍讓受辱。在非不得已的情況下。決不輕言用兵。如此看來∼這才是真正的《強者風範》啊!故曰《哀兵勝矣》。
註:淺譯分析自網頁https://www.facebook.com/114419750473815/posts/114904533758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