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誦與演戲之分

周惠娟

一名中學生在留言版問我朗誦跟演戲之分別,他發問的問題很有意思。

演戲是演員跟演員之間的互相交流,每一個角式都有演員去演繹它,「戲」是一個情節串連下一個情節,每一個情節都是環環緊扣,而演員是要跟每一個角式有默契,於是乎「戲」就是演員之間的合作和互相呼應的表演行為。

朗誦跟演戲不同之處是,朗誦者把一篇詩歌或短篇小品以一個人去演繹多重思想情節和不同的人物和事故,換句話說,朗誦者不能集中一個角式去朗誦一篇內容變化多端的作品,故此朗誦者要加倍努力去捕捉文章的要旨、人物、環境、和情節等。

我極力推崇學生多參加朗誦比賽或演出,因為可以鍛鍊出豐富的觀察力、想像力和表達能力。

(本版原文節錄自“談談笑笑-我手我寫心 2003年9月10日”版內)

返回主頁 本頁首(藝術與教育) 回應請到交流站